如视用户服务协议
欢迎您使用如视平台服务!
为更好地帮助用户(或称“您”)使用如视平台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本《如视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是用户与如视之间订立的法律协议,是用户注册如视账号并使用如视平台服务或非经注册程序直接使用如视平台服务时的通用条款。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权利许可和信息内容管理,以及管辖与法律适用等争议解决条款。限制、免责条款以及其他涉及影响您重大权益的条款,可能在本协议中以黑体加粗或加下划线的形式提示您着重阅读。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条款,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或停止使用如视平台服务;如您继续访问和使用如视平台服务,即视为您已知悉并完全同意本协议各项条款。
如视平台并不面向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服务。请您理解,限于客观技术限制与互联网信息服务实名制管理要求,当您顺利通过账号注册或者直接使用如视平台服务时,除非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我们将根据行业惯例推定您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用户。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以及如视自身业务的发展,本协议也可能会不时更新。但未经您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依据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我们会通过在如视平台上发出更新版本并在生效前通过适当方式提醒您更新的相关内容,也请您访问如视平台以便及时了解最新的用户协议。
如您对本协议有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您可以通过客服邮箱(mkt@realsee.com)、客服电话(400-897-9658)联系我们。为维护您与相关权利人利益,如视已经以公示的方式,为用户及相关权利人提供了丰富、便捷的线上线下投诉渠道。基于用户间的公平考量,同时也为了使用户的投诉能够及时得到处理,避免被系统自动判定为垃圾邮件屏蔽,如视不会接收和处理所有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员工个人的网络侵权通知,更不承诺对发送给本公司员工个人的电子邮件侵权通知进行优先处理,特此告知。
您点击“立即注册”按钮或者您在未注册情况下访问和使用如视平台服务,即视为您作为本协议一方当事人已完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请您务必在点击和使用如视平台之前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一. 定义
1. 如视平台(或称“我们”),是指如你之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旗下运营的如视网站(www.realsee.com)及如视VR移动应用软件(APP)、“如视VR科技”微信小程序,以及为用户提供居住及相关领域的VR视觉交互产品,包括但不限于VR全景采集、VR看房、VR讲房、VR带看和未来家。前述如视平台产品所提供的服务,合称为“如视平台服务”。
2. 用户是指注册或登录如视平台,使用如视产品或服务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社会团体、自然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等。根据用户是否经过注册程序分为注册用户和非注册用户,注册用户是指在如视平台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使用如视平台服务或如视网站资料的用户。非注册用户是指未进行注册、直接登录如视平台或通过其他经如视平台授权的方式进入如视平台,直接或间接地使用如视平台服务或如视网站资料的用户。
3. 协议方,本协议中的协议方包括如你之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统称“如视”),以及为如视平台提供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的关联方作为一方,您作为另一方。
二. 本协议的服务范围与效力
1. 本协议由您与如视平台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共同订立,本协议对您与如视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并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或者您以其他经如视授权的方式在实际使用如视平台服务时,您即受本协议的约束。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在您成为如视平台注册用户或者您持续使用如视平台服务期间有效存续。
2. 除本协议正文以外,订入本协议的内容还包括您在使用如视某一特定产品或服务时,该产品或服务可能会另有单独的协议、相关业务规则、公告、帮助、说明、通用条款等(以下统称为“规则”)。所有如视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如视平台服务均受本协议约束。
1)如您是自然人用户,您可以通过设备预装或者从我们已授权的第三方处获取、下载和安装,或者输入如视网址域名主动访问和浏览等方式获取如视平台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我们将为不同的终端设备开发不同的APP版本,请您根据实际设备情况进行选择。但您若并非从我们或者从经我们授权的第三方处获取如视平台产品和服务的,我们无法确保非官方版本的如视平台服务能够正常使用,您将自行承担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为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请您从如视官网或者我们授权的第三方处获取如视平台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2)如您是机构用户,在您购买如视平台服务后,我们将授权您以合法获取和使用如视平台服务的权利,您可以按照我们提供的使用说明、通过分配账号等形式由您管理的机构成员(自然人)使用如视平台服务。您需确保您的代表在与如视平台签订本协议时已获得您的有效授权,并提供相应代表权限证明。您的有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将对您产生法律约束力。
3. 考虑到互联网科技的高速发展,本协议内容可能不能完整涵盖全部的权利义务或者不能完全适应于未来业务功能变化,因此,为了更好地给您提供服务体验,与行业惯常实践保持一致,如视将会在您使用如视平台服务的过程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更新、业务功能的扩展和如视平台服务规则的调整需要不时地制订、修改本协议及/或各类规则,并以网站公示的方式向您告知前述规则的更新。您有权选择是否接受更新后的如视平台服务。如您继续使用如视平台服务,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协议和规则;如您选择不接受更新,则可能导致部分补充功能和服务受到限制或无法使用;如发生有关争议时,您同意以如视最新的相关协议和规则为准。
三. 用户资格与账户注册
1. 您确认,在您完成注册程序或以其他经如视授权的方式实际使用如视平台服务时,您应当是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若您不具备前述用户主体资格,则您及您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如果您是未成年人,请在您的监护人的同意和指导下使用如视平台服务。如您通过隐瞒或者欺骗方式获取用户主体资格,如视有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单方封禁或注销您的账户,由此导致如视遭受损害的,我们有权向您的监护人索偿。
2. 您可以通过手机号码注册您在如视平台的个人账户,并通过输入验证码的方式完成注册流程。您知悉并理解,依据我国《网络安全法》等网络用户实名制相关要求,我们将使用您注册流程中提供的手机号码用作实名制登记认证。在此过程中,如您选择使用本机号码一键登录功能,您可能需要一并同意由第三方运营商提供的认证服务条款以验证您的个人真实身份。您应保证所提供的身份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您可以拒绝提供,如果您选择拒绝提供,则您将可能无法获得相关服务,但不影响您正常使用如视平台提供的其他服务。
3. 在您签署本协议,完成注册程序时,如视会向您提供唯一编号的如视账户。您的如视账户仅供您个人使用,您应对您的用户账户、登录密码、支付密码(如有)、验证码的安全以及对通过您的账户实施的行为负责。除非有法律规定或行政司法机关的指示,且征得如视的同意,您的用户账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借用、赠与或继承(与账户相关的财产权益除外),您的登录密码、支付密码(如有)和验证码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泄露,否则,如视有权因您违反约定使用账户的违约行为随时终止提供服务,并依据法律法规规定视情节严重采取包括限制功能、暂停更新、冻结或封禁账户、屏蔽内容、停止传输并保留记录等安全处置措施;由此给您(或如视、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您自行承担(或者负责赔偿),如视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如果您获得您所属机构的有效授权,您可以代表该机构向如视申请开通企业账户;您可能需要提供您的手机号码、企业名称、所在国家/地区、企业规模、邮箱、职位,以及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约定所要求的其他信息,以便我们审批您的申请,并为您开通企业账户及其管理员权限,允许您通过企业账户进行企业服务的管理,包括创建您所属机构的使用规则、添加/减少企业员工等。如果您使用如视平台的企业服务(比如,您所属机构在如视平台开通企业账户并将您添加为机构员工后,经过您的申请以及身份验证,我们将您的如视账户与您所属机构的企业账户绑定,您登录自己的如视账户并在所属机构员工身份项下使用如视平台服务;或者,根据与您所属机构的约定,我们向您提供由我们设定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的企业服务账户,您登录该企业服务账户使用如视平台服务),除需接受并遵守本协议,您应确保仅将如视平台服务用于您所属机构指定的工作。
5. 如果发现任何人不当使用您的账户或有任何其他可能危及您的账户安全的情形时,您应当立即与如视客服联系并通知我们暂停或冻结相关服务。您理解如视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如视对在采取行动前非因如视过错而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如您是个人用户,对于App用户,您可以直接通过如视VR App操作注销;对于其他平台用户,可通过客服邮箱或联系电话联系我们申请注销您的如视账户,在您注销账户前,我们将验证您的账户状态等,并在确认没有在途订单等未结事项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与处理。如您是机构用户,请您联系您所属的企业对接人员申请账户注销。您知悉并理解,注销账户是不可逆的,一旦您申请并成功注销账户,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相关服务,并删除与您账户关联的全部资料、文件或数据(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监管部门要求或企业数据存档要求进行存档管理的除外),您的个人资料和项目将无法找回(即使使用相同手机号再次注册)。
四. 个人信息保护
1. 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是如视平台的一项基本原则。您同意,如视平台将按照本协议及《如视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存储、管理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为保护您的个人信息的安全,我们将使用必要的安全技术和保障措施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避免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泄漏。
2. 如视可能通过推广或其他方式向您提供链接,使您可以接入第三方服务或网站。当您使用该等第三方的服务时,须受该第三方的服务条款及隐私政策约束,您需要仔细阅读其条款。本协议仅适用于如视提供的服务所收集的信息,并不适用于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或第三方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如视对由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的任何第三方处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您知悉并认可:如视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如视并不对您存储的信息进行无限期保留。当您终止使用如视平台服务或者注销如视账号,如视将停止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并按照法律要求进行删除或者匿名化处理。
4. 我们将根据如视平台服务的更新而不时修订《如视隐私政策》,并在如视平台公布。《如视隐私政策》构成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关于更多关于我们如何处理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的内容,请您参阅《如视隐私政策》。
五. 用户权利与行为规范
1. 通过合法下载、安装或者访问如视平台,您可以按照如视平台规则使用如视提供的各项服务,并且在如视平台上发布信息内容。您在如视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应被视为公开信息,您应对所发布的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如需获得该信息内容权利人或任何有权第三方的事先授权或批准的,应事先获得该等授权或批准;一旦您发布某项信息内容,将被视为您已事先获得该等授权或批准(如需)。
您不得发布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或者社会公序良俗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违法信息: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进行政治宣传或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不良信息: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3) 可能危害网络安全运行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含钓鱼网站链接的相关内容;含木马或其他病毒网站链接及相关内容;含木马或其他病毒网站链接及相关内容;含潜在危险、窃取用户隐私等相关内容;影响用户体验或被大量用户举报的未经审核的外链、二维码及其他多媒体等内容。
4) 不正当竞争信息,如篡改、增减、删除权利标识的内容,发布未经第三方授权的内容。
5) 垃圾营销信息,如无意义内容、简单重复内容,影响用户体验或被大量用户举报的、在性质上属于推销宣传推广的营销信息。
6)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社会公共道德、公序良俗,或者可能干扰如视平台正常运营、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信息。
若您违反本条所述的信息内容发布规范,您同意如视平台有权根据自身的判断或遵守法律的需要,自主决定并可在不预先通知您的情况下,全部或者部分地选择:删除您发布的信息内容;暂停或终止您对如视平台服务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冻结或关闭您的如视账户,并由您自行承担如视账户无法使用的全部后果;诉诸行政执法机构或者司法机关,以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您违反本条所述的内容发布规范导致任何第三方损害的,您应当独立承担责任;如视平台及其关联公司因此遭受损失的,如视有权向您追索损害赔偿。
2. 在接受如视平台服务的过程中,您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 以损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方法使用如视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未经许可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使用如视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对涉密区域(如军事管理区、国防科工单位以及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重要敏感区域)进行拍摄、录制或者进行图像编辑等活动;未经许可或者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利用如视产品或者服务从事地理空间数据采集等测绘或者类似行为;利用如视产品或者服务为明知或者应当明知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帮助的活动;其他以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善良风俗和一般社会大众所通常认知的方式使用如视产品或服务;
2)侵害包括如视平台在内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表、传送、传播、储存包含病毒、木马、定时炸弹等可能对如视平台造成伤害或影响其稳定性的内容;未经如视平台许可使用任何第三方插件、外挂等工具导致影响如视平台正常运行收到干扰、破坏或者被施加其他影响;通过制造虚假身份、恶意创建设置账号并以误导、欺骗他人为目的发布虚假信息;违背如视平台页面公布之活动规则,通过作弊或通过其他手段进行虚假交易;对如视平台上的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在未经如视平台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如视平台上展示的资料等;
3) 进行任何侵犯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自动化采集的方式大规模或频繁收集或处理如视平台中的图像、相片、软件等数据;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散布含有受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图像、相片、软件或其他资料的文件,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者受保护的商业秘密,除非用户所享有或实际控制的相应权利或得到合法传播和使用的授权;使用任何包含有通过侵犯商标、版权、专利、商业机密或任何一方的其他专有权利的方式利用本“软件”获得的图像或相片的资料或信息;对如视平台产品及服务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如视平台及服务的源代码等;修改或伪造如视平台运行中的指令、数据、数据包,增加、删减、变动如视产品的功能或运行效果,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或者运营;在未经如视平台书面明确授权前提下,出售、出租、出借、散布、转移或转授权软件和服务或相关的链接或从使用软件和服务或软件和服务的条款中获利,无论是否为直接经济或金钱收益;
4) 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帐号;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本平台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企图干涉、破坏本平台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伪造 TCP/IP 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3. 您了解并同意,如视有权根据公权力机关(包括行政执法机构、司法部门等)的要求,向其提供您在如视平台填写的注册信息和发布记录等必要信息。
4. 您了解并同意,当您使用如视平台虚拟现实等深度合成技术和算法上制作、发布和传播图像、音视频或者虚拟场景等内容(“深度合成信息内容”)时,如视平台将依照相关要求对您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并加强深度合成信息内容管理,采取必要的技术或者人工方式对您输入数据和合成结果进行审核,并使用显著方式对深度合成信息内容进行标识。您应当遵守包括《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利用基于如视平台提供的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深度合成技术制作、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
六. 违约处理与责任
1. 针对您违反本协议或规则其他条款的行为,如视有权独立判断并视情况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立即停止传输信息、屏蔽侵权内容、短期禁止发布内容、限制部分或者全部功能直至终止提供服务、永久关闭账户等措施。如视做出前述处理无须征得您的同意或提前通知您,因此而造成您无法正常使用账户及相关服务、无法正常获取您账户内资产或其他权益等后果,如视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视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在如视平台公告违约处理结果,且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相关账户的使用。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如视将保存有关记录,并有权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调查,涉嫌利用如视平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如视还有权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线索等。
2. 因您违反本协议或规则其他条款规定,引起第三方投诉或诉讼索赔的,您应当自行处理并承担可能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因您的违法或违约等行为导致如视向任何第三方赔偿或遭受国家机关处罚的,您还应足额赔偿如视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3. 如视尊重并保护您及其他用户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您保证,在使用如视平台时上传的内容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权利及合法权益的侵权信息。否则,公司有权在收到权利方或者相关方通知的情况下,经自主判断向您转送相关通知、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涉嫌侵权链接等合理措施。针对权利方或者相关方提出的全部权利主张,如您主张不存在侵权内容的,您应按照法律规定向如视平台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否则您应自行处理并承担可能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您的侵权行为导致如视遭受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商誉等损失),您还应足额赔偿如视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七. 收费服务
1. 如视平台的部分服务是以收费方式提供的。如视平台将在您使用收费服务时以页面弹窗或者其他合理方式告知您。如您选择使用如视平台的收费服务,请遵守包括本协议附件或者以其他页面单独展示在内的相关收费协议或规则。
2. 您理解如视所提供软件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特殊性。因此在您支付费用前,请仔细阅读如视收费服务的相关协议或规则,除本协议或规则约定的情况外,如视将不予退费。
3. 如视可能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对收费服务的收费标准、方式等进行变更,如视也可能会对部分此前免费服务变更为收费服务。如视将在前述变更或收费规则生效前的合理期限内,将相应服务页面进行通知或公告,您可以通过继续付费使用同意前述变更或收费规则;如您不同意前述变更或收费的,请您及时做好相应安排,并在变更或收费规则生效后停止使用该服务。
八.责任限制与免责事由
1. 由于技术的前瞻性、拍摄设备所处的高度和不可避免的人工误差,如视通过三维重建技术现场采集并生成的房源图像、户型结构和套内面积,以及家居物品的三维建模的色彩、质感和尺寸,可能与您的日常视角未尽一致或者存在微量偏差,如视平台无法确保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完全适合您个人的使用要求,也无法确保如视平台上的信息及时、真实、客观、可靠、不受干扰或者完全无误,例如,如视通过人工智能算法呈现的装修效果或设计风格,是基于真实房源影像而模拟生成的渲染图像,其体现的室外天气、室内光线、装饰装修和家居品等,可能与房源现状不同。因此请您以房屋产权证明标示数据或者现场的视觉感受为准;
2. 我们始终秉持“真房源”标准,并对合作第三方的基本资质及过往经营状况进行合理商业努力范围内的力所能及的审查,但不为合作第三方提供的服务作保证和担保。合作第三方的言论及行为如有不当,不代表我们的立场或观点。例如,如视平台地图功能展示的周边信息、步行路线、距离等,均来自第三方地图信息服务提供商(百度地图)所提供的信息,如视平台不对此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进行承诺,仅供您参考。因此,您在如视上使用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除遵守本协议外,还应遵守第三方的用户协议及其他相关规则。如视和第三方对可能出现的纠纷在法律规定和约定的范围内各自承担责任。
3. 如视平台与其他的在线使用的互联网网站一样,也会受到各种不良信息、网络安全和网络故障问题的困扰,包括但不限于:
1) 尽管如视平台将竭尽全力履行互联网信息内容治理义务,但其他用户仍可能会发布诈骗或虚假信息,或者发表有谩骂、诅咒、诋毁、攻击内容的等让人反感、厌恶的内容的非法言论;
2) 其他用户可能会发布一些侵犯您或者其他第三方知识产权、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和/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图片、照片、文字等资料;
3) 面临着诸如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困扰、系统崩溃、网络掉线、网速缓慢、程序漏洞等问题的困扰和威胁。
您充分了解并同意:上述的各种不良信息、网络安全和网络故障问题,并非如视或者如视平台所导致的问题,我们将在能力范围内及时恢复或修复前述问题,但由此可能会造成您的任何损失(包括感官不适等精神损害),一概由您自行承担,如视无需向您承担任何责任。
您同意,在发现本网站任何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不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您有义务及时通知如视。如果您发现您的个人信息被盗用、您的合法权利遭到其他用户或者第三方侵害,请将此情况告知如视并尽可能完整地提供如下材料:
1) 侵犯您权利的信息的网址链接、页面截图或其他可以找到该信息的线索和初步证据;
2) 您是所主张权利的合法拥有者的权利证明;
3) 您的个人身份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等;
4) 您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其他相关资料。
经审查得到证实的,我们将依据法律规定及时删除、屏蔽或者移除相关信息。为确保侵权通知的有效性,我们仅接受邮寄或电子邮件的书面侵权通知(电子邮件mkt@realsee.com)。情况紧急的,您也可以通过客服电话(400-897-9658)先行告知如视,我们会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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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如视对下列不可抗力免责(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信息网络正常的设备维护,信息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延迟服务或不能服务。
7. 您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及如视规则等,因您违反协议或规则的行为给第三方或如视造成损失的,您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8. 如视保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决定拒绝服务、关闭用户账户、审查、编辑、清除用户发布内容或取消订单的法定权利。
九. 服务变更、中断或者协议终止
1. 您知悉并同意,如视平台服务是按照现有技术和条件所能达到的现状提供的。如视将尽最大努力确保服务的安全性和连贯性,但由于技术限制等客观原因,如视无法随时或始终预见和防范法律、技术以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网络原因、第三方服务瑕疵、第三方网站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服务中断、不能正常使用以及其他的损失和风险。基于平台服务的安全维护需要,如视有权中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如视平台服务,暂时冻结您的账户,待安全问题解决后及时恢复,并对中止、冻结及恢复的事实及时通知。如果网站的安全问题是由于您的违法行为引起,如视有权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如视平台服务,永久冻结或者关闭您的帐户,并有权向您就损失进行索赔。
2. 您同意,您与如视的协议关系终止后,如视仍享有下列权利:
1) 按《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保存您在使用如视平台服务期间的信息发布记录、交易记录及及其他登录使用操作记录等。
2) 您在使用如视平台服务期间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行为的,如视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主张权利、追究责任。
十. 知识产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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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外,未经如视单独、明确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地全部或部分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转载、引用、链接、抓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视平台的信息内容及相关资料,否则,如视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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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平台内发布的所有信息;
2) 已作出不得转载或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声明的内容;
3) 本平台中特有的图形、标志、页面风格、编排方式、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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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当引用如视平台内容而引起的纷争等或因纠纷等造成的任何损失,如视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对不遵守本声明的用户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如视平台内容者,如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一. 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1. 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则应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2.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3.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纠纷,应由如视与您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附:
如视用户收费服务规则
为使用如视平台的收费服务,请您仔细阅读本《如视用户收费服务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如你之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如视”)通过如视平台向您(以下或称“用户”)提供的收费服务。您确认,在您使用本公司的收费服务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规则的全部内容,一旦您使用如视收费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规则的全部约定。只有您根据提示确认支付相关服务费用,您才能使用如视收费服务。如您拒绝支付该等费用,则不能使用相关服务。
一、 收费服务范围
用户在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服务时(以下称“收费服务”),本公司有权向用户收取技术或服务费用:
1. 用户通过如视平台拍摄并发布VR链接;
2. 用户选择使用如视平台推出的“轻量级VR采集方案”、“专业级VR采集方案”以及“人工上门采集服务方案”;
3. 本公司后续陆续推出的其他收费服务。
二、 收费标准及方式
1. 用户通过如视平台拍摄并发布VR链接,按照“条月”数量计算费用。一条VR链接发布一次记1条,并按月计费,1条*1月=1条月(在一个自然月内取消发布又重新上线的同一VR链接不重复计算)。
2. 用户购买使用“轻量级VR采集方案”、“专业级VR采集方案”以及“人工上门采集服务方案”的收费标准及方式,以用户结算订单及《如视产品及服务线上订购协议》为准。
3. 收费采取预充值方式,用户可通过拨打如视客服电话400-897-9658了解详细付款流程。
三、 收费细则
1. 用户一旦购买如视任何收费服务,即视为认可该项服务收费标准;用户支付成功后,该项服务自充值完成后即时生效。
2. 如视每一项收费服务均有其服务有效使用期限,用户一旦购买该收费服务即视为认可其服务使用期限。请您在付费前仔细阅读本规则及相关收费规则,了解各项收费服务的有效使用期限。
3. 用户可拨打如视客服电话400-897-9658查询使用如视收费服务的记录、已收取服务费用等信息。您认可您的如视账户内的服务使用记录、已收取服务费用、应向本公司支付的服务费用等数据均以如视平台记录数据为准。如用户对本公司收取的服务费用金额有任何疑义的,应在收费发生后三日内向本公司提出疑义,否则应视为无疑义。
4. 用户不得用非法的方式或为了非法的目的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收费服务。本公司可以根据您的服务使用记录并判断您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如视用户服务协议》或本规则,并可以决定对您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并要求您赔偿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损失和费用等。
四、 规则生效日期及试行期特别安排
1. 本规则自2022年1月20日零时起生效施行,版本更新日期2022年3月18日。
2. 本规则生效日后新注册用户对本规则项下如视VR链接拍摄及发布服务享有3个月免费试用期,试用期内用户可以免费试用10条月。超过免费试用数量或试用期限,用户如需继续使用如视收费服务,须向如视支付服务费用。
3. 本规则生效日前已注册用户在本规则生效日前已经发布的VR链接,仍可在如视平台正常展示,但如果用户自行取消发布后重新发布,或在本规则生效日后发布新的VR链接,则须向如视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五、 在未实际减损用户基于原规则所享有合法权利及权益的前提下,如视有权对本规则的内容进行单方面变更,并以在如视平台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本规则内容变更后,如您不同意接受变更内容,您可以停止使用如视收费服务,如您继续使用如视收费服务,即视为您同意接受变更后的规则内容。
六、 本规则构成《如视用户服务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本规则有特别约定的,以本规则的约定为准;本规则未约定的内容,以《如视用户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七、 “贝壳租赁中环业务”用户不适用本规则。
